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武术中心、武术协会,各行业体协。
太极拳类:陈式、杨式、吴式、武式、孙式、其它传统太极拳(请在报项表中填写具体套路名称)。42式太极拳、陈式、杨式、吴式、武式、孙式太极拳等规定套路均为传统项目。
南拳类:咏春拳、五祖拳、蔡李佛、虎鹤双行、地术拳、其它南拳(请在报项表中填写具体套路名称)。
其它拳术类:形意拳、八卦掌、八极拳、通臂拳、劈挂拳、翻子拳、地躺拳、象形拳、查拳、花拳、炮拳、红拳、华拳、少林拳、武当拳、峨眉拳等其它单项拳种的传统拳术(请在报项表中填写具体拳种和套路名称)。
单器械:刀、剑、棍、枪、朴(大)刀、扇子、匕首、鞭杆、杖、棒、拐、铲、叉、太极剑(含42式太极剑)、太极刀、太极枪、南刀、南棍、其它器械。
双器械:双刀、双剑(含长穗双剑)、双鞭(含刀加鞭)、双钩、双匕首、双鈅、其它双器械。
(一)各单位可报1支参赛队伍,每队可报运动员20名(男、女不限),领队、教练、队医各1名。
(一) 个人项目:按各单项各年龄组别男、女分别设一等奖20%、二等奖30%、三等奖30%。颁发获奖证书,其他颁发参赛证书。录取比例均按照实际参赛人数,采取四舍五入的办法。
(二) 各单项各组别男、女报名参赛人数在5人(含5人)以下时,按拳术类、器械类男、女分别在同一组别内编组录取,录取比例和办法同个人项目。
1.请各参赛队2013年9月20日前务必将报名表和报项表用A4纸打印一式二份,一份邮寄(以到达邮戳为准)至2013年第二届中国-东盟武术节组委会,一份存留本队备份,便于核查。同时,分别发送电子版到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社会部和第二届中国-东盟武术节组委会邮箱。(联系方式见第四页)
2.请将运动员本人1寸免冠照片、身份证复印件、责任声明书(附件4)、人身意外保险单及健康证明于报名时一并邮寄至第二届中国-东盟武术节组委会。
1.请各队10月20日18:00之前到广西桂林市报到,具体地点见补充通知。
各参赛单位费用自理,请于报到时向组委会缴纳,食宿费标准每人每天300元。
(一)请各代表队领队和教练,于10月21日时间16:00参加组委会和技术会议。具体地点见报到须知。
(三)各参赛队报到后,大会医务组将对运动员的身体健康状况进行抽查,如发现问题,取消参赛资格。
(四)各参赛队报到后,请认真阅读秩序册内容,若发现项目、姓名有异议者,务必于10月21日15:00之前,由本人或领队、教练填写申请表并签字递交大会组委会竞赛部(并注明签字人联系电话、酒店和房间号),经编排记录长审查,若提出申诉内容与原始报名表符合者,予以更改。
(五)为保证竞赛编排秩序严谨,参赛人员比赛项目有特殊情况需要更改,必须在10月21日北京时间15:00之前,由领队或教练填写申请表并签字后递交大赛竞赛部(并注明签字人联系电话),经同意后,每更换一项交100元人民币。
(七)运动员须在赛前30分钟参加检录,上场前在检录处等候,3次点名未到,按弃权处理。